那老庄头是个人精,只怕猜出几分,到时候再让侯爷以为她故意换错孩子,反而不妙。
白锦儿咬一咬牙,从箱笼里取出一对玉镯,一对金钗,还有两套质地柔滑的绸缎衣裳——本是打算托人送上京,作为絮儿的及笄礼,算是她身为母亲的一点心意,这会子也只好拿来应急了。
阮林春满意地将东西抱在怀里,又道:“娘,可是这路上的盘费,还有入府之后打点下人的钱银……”
白锦儿不禁怀疑这丫头是否被讨债鬼给附身了,忽然间变得这样机灵多话?
可想到自己与阮行止几次幽会,保不齐被她看在眼里——这丫头当时年纪小,白锦儿也没防她,谁知道她都记住些什么呢?
所以一笔封口费是省不了的。
次日清早,老庄头准时过来叩门,谁知就见赵喜平醉醺醺地还在酣眠,白氏则卧在床上神昏气丧——这回看着倒像真病。
阮林春穿着一身簇新绸缎衣裳,笑眯眯的望着他道:“瑞叔,咱们走吧。”
老庄头对这姑娘刮目相看。
马车早就雇好了,两人上了车,老庄头却又递给她一个蓝布包裹。
阮林春揭开一瞧,却是白花花的纹银,粗粗掂量总有百十两之多,她不禁愕然,“您这是做什么?”
老庄头叹道:“这本是侯爷交代,算作这些年赵喜平与白氏对你的抚养之恩,可我方才瞧着,你在他家未曾享福,反而吃了不少苦。”
阮林春眼中一酸,险险忍住泪,将包袱往前一推,“我不能收。”
瑞叔虽是个难得对她好的人,可若让阮行止知道,恐怕不好交差。
老庄头道:“小姐,你就放心拿着吧,侯爷那边,我自有主意。”
白氏心里有鬼就不说了,他就不信赵喜平敢跟他对质。作为佃农,庄田里的活不好好干就算了,还成天斗鸡走狗,动辄喝得烂醉,他犯的那些错,堆起来都能比山高了,随便一件都能拿捏住他——他不来找瑞叔,瑞叔还得跟他算账呢。
阮林春推辞不掉,又得了这番保证,只得收下,心里不禁热乎乎的——人间尚有真情在,就算侯府不甚如意,可凭借这些银子,再加上她从白氏那里讹来的私房,很够她过上一阵子了,足够她找到安身立命之所。
阮林春浅睡一觉,马车已经辘辘驶到京城,四处繁华景象果然与赵家村不同,人来人往,车水马龙。
她虽是侯府嫡女,可尚未正名,阮林春便权当自己是个乡野村妇,大胆的掀起帘子张望,时近黄昏,像她们这般着急赶路的实在少数。
忽然瞥见身侧有一辆翠帷青绸车,木料扎实,古朴幽雅,装饰得十分精致,上头还刻着不知哪家的图样。
更难得的是,这样酷暑的天气,居然密不透风,可见里头不是个病人就是个神人。
阮林春饶有兴致,“瑞叔,这是谁啊?”
老庄头却有些讳莫如深,“姑娘,咱们还是先赶路吧,侯爷怕是等急了。”
阮林春知趣的不再多问,正要放下帘栊,忽见一阵风起,恰恰与身侧打了个照面。
里头人冷哼一声,别过头去,显然是对她偷看的举动有所不满。
阮林春:……她真不是故意的。
当然看这一眼也不亏就是了——是个挺白挺俊的哥儿,阮林春在赵家村这些天,见到的不是赵喜平这样的莽汉,就是头发都花白了的耄耋老人,就连孩童都实在少见,可见经济基础很能决定一个地方的面貌。
这也令她想起自己来,据书中所写,原主底子本也是不差的,可惜出生后就没享过一天福,自幼风吹日晒,还干着种种粗活,再好的基因也禁不起这般折腾。
阮林春还未照镜子,可看看膝上那双粗糙如树皮的手,心里便不再抱希望。罢了,既来之则安之,活命要紧罢。
很快便到了一座雕梁画栋的宅邸前,远远看到围了一大堆人。
三房的嫡姑娘回来是个喜信,谁都想瞧个热闹,阮侯爷忙于公务,自然没空见她,为首的是她亲娘,正夫人崔氏。
崔氏身旁不消说,便是白锦儿的亲生女儿,被错养了十几年的原女主阮林絮。
果然生得美丽,比之白锦儿的娇弱不胜,阮林絮的眉宇更精致,脸部的线条更利落,她看起来比谁都更像阮家的嫡出小姐。
至于人品么……
阮林春正和崔夫人叙着寒温,崔氏一见她便心肝肉地叫起来,亲热得让她有点不太适应——当然,这份情是真的。
她若是找回了失踪多年的亲人,没准会比崔氏更失态。
阮林春调整了一下肢体,轻轻拍了拍母亲的背,好叫她不那么伤感。
阮林絮也很高兴,似乎打心眼里欢迎她回来,不过,端详了阮林春片刻后,她便笑眯眯的道:“阿姐长得似乎不怎么像父亲,方才乍一看,我还担心认错了呢!”
确实,被这么一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比着,阮林春难免自惭形秽——她几乎能体会到原主当时的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