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中苏垂云表现得太不像是个瞎子了,连明舒都下意识把她当成一个健全的人看。
“晚一点回来吧,就不回来了,你不用等我。”
饭后,明舒匆匆离开,在临走之前不忘记给苏垂云泡了一壶茶,准备好了上好的茶点。
临走之前,明舒弯下腰,从贴身的手提包里拿出了一个红丝绒盒子,里面装着一对钻石小耳钉。
明舒站在苏垂云了面前,她的影子几乎能把病弱的小美人给全部遮挡住,像是不透光和幕布似的。
“别动。”
明舒捏起她的耳垂,把耳钉穿过苏垂云的耳洞。
“和戒指一对的,不值钱,你皮肤白,戴着好看。”
阳光照射在钻石上,细碎七彩的光芒动人心魄,少女感受到耳垂被捏住,陌生的呼吸声在耳畔盘旋。
苏垂云心脏敲击在肋骨上,一只手松松搂着明舒的腰身。
明舒欣赏了一会儿刻有两个人名字缩写的耳钉,她一步三回头,最终在园子的门口开口,
“阿云,你是我的女朋友对吧?”
苏垂云抬起手撩过明舒垂落在眼角的一缕发丝,“当然了,我是一起睡过的关系。”
“当然是女朋友。”
明舒:。
睡过……
是指你睡着,我一个人在浴室里搞么。
明舒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僵硬和无语,“我先走了,告辞。”
苏垂云:?
她的金主姐姐怎么不开心?
她的金主姐姐好像快要哭出来了。
等等……她的金主姐姐,昨天不是留指甲了吗,今日指甲怎么都没了?
苏垂云想破头都想不出来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,以为是眼花看错了。
苏垂云回到卧室里,慢条斯理地整理明舒昨天晚上留在这儿的换洗衣服。
在抖落明舒的外套时,里面一个纸片掉出来,落在苏垂云的脚边。
苏垂云疑惑,她弯腰去拿。
图片上写着满满当当的字:阿云喜欢吃虾饺,云吞面,喜欢吃甜口菜,不喜欢吃泼了油的葱,但可以吃生的,喜欢吃熟的洋葱,不过可以少量吃生的,喜欢吃淡水鱼肉,鸡蛋只吃溏心的……
一个字写得都很认真,后面把她能想起来的,所有关于苏垂云本人的饮食喜好都记下来了。
最后一句话是,“很久没有见阿云了,不知道她还喜欢吃我做的菜吗……”
纯情,太纯情了。
苏垂云光是看到工整的字迹,不敢想若现在不是她,而是是原主,会怎样糟蹋这份心意。
在原书中两人谈恋爱时,原主把明舒辛辛苦苦做的一桌子菜都给掀翻了。
原因是明舒赖着不想和她分手。
苏垂云缓缓叹了口气。
明舒是什么绝世小可怜啊。
她把纸张折叠放在口袋里,假装没有看到。
好消息是金主爱她。
坏消息是金主有钱有颜,在别人眼里同样是香饽饽。
……
在明家宅子里。
明舒刚一走进来,就看到她那个名义上的弟弟靠在沙发上抽烟,地上是一地的烟头。
男人身上的脂肪几乎像能融化似的瘫在皮沙发上,对面坐着笑眯眯的养母和看报纸的养父。
“爸,妈。”
明舒站在门口,她不想走进去。
一直都很讨厌烟味,却在离开孤儿院后,每天都在吸二手烟。
养父看了她一眼,没有说话,养母笑容亲切,眼皮上的褶子都快要把眼睛盖住。
“小舒终于回来了,快快来坐,你弟弟刚刚还在念叨着你呢。”
那个靠在沙发上的男人不屑地哼了一声,把烟头往地上一扔。
“妈,我都说了我不喜欢她,她回来就是抢家产的,就我爷爷心软,换个人早就把她赶出去了。”
“明威。别瞎说,那都是一家人。”杨某拉着明舒的袖子,把人拉到全是烟味的儿子旁边。
“大家都是一家人,对不对?”
明舒抬头看了这三个人一眼,没有说话。
“小舒啊,你别老是冷着一张脸,男人最不喜欢这样的媳妇了。”
养母用胳膊肘捅了捅明舒,“进门都不和你弟弟打招呼的。”
明舒的余光瞥了一眼明威,“今日叫我回来有什么事?”
养父母在她身上投入的钱,在明舒在国外赚了第一桶金后,就已经全部还清了。
上到学费下到买一瓶牛奶的钱,明舒列了一个长长的单子。
如今算来,她与这家人是没有相欠的。
养母的表情冷了一下,“这叫什么话,在国外野着,不想回家了?你年纪也不小了,也该找个人嫁了。”
“我和你养父疼你,不愿意你去别人家遭欺负,不如……”
养母踢了儿子一脚,